? ? ??南方日報訊?(見習記者/吳擒虎?通訊員/牟方偉)7月31日,東莞市住建局、市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印發(fā)《關于簡化港澳臺居民在東莞購房相關資料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從8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在東莞便捷地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為便利港澳臺居民在莞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學習、生活,東莞對港澳臺居民在東莞購房相關資料要求作出簡化。根據(jù)《通知》,港澳臺居民年滿18周歲、在東莞已領取居住證且個人名下在東莞無住房的,即可在東莞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資格的港澳臺居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在東莞領取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以及《東莞市購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況查詢記錄》。
????“這些材料與過去相比簡化了不少。”東莞市住建局一名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境外個人在東莞購買新商品房,需提交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文件、家庭關系證明文件、個人所得稅或社保證明文件等證明材料;境外出具的證明材料,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證、認證或轉(zhuǎn)遞,并附漢字文本。
????《通知》強調(diào),港澳臺居民在東莞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其他境外個人在東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仍按東莞住房限購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