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組織,增強商會統戰功能,織密統戰工作網絡,凝聚統戰工作合力,為統戰工作向商會有效覆蓋提供制度保障,近日,茂名印發《茂名市商會統戰工作聯絡員制度(試行)》,推動商會統戰工作更加規范、更具活力、更高質量開展。
該制度明確了商會統戰工作聯絡員的職責定位、作用發揮等事項,明確聯絡員原則上由所在商會黨組織指定人員擔任,協助商會黨組織和秘書處做好統戰工作。聯絡員的職責主要是協助做好政治引領工作、當好思想政治引領的“引導員”,帶動商會會員凝聚聽黨話、跟黨走、感黨恩的廣泛共識;協助做好商會會員數據建檔工作、當好會員情況的“信息員”,建立健全商會會員信息臺賬,全面掌握商會會員、會員企業的基本情況;協助做好服務會員工作、當好會員的“服務員”,及時了解會員企業發展情況,協助做好增強發展信心、培育發展動能、紓困解難等工作,協助會員企業走上高質量發展之路;協助唱響茂商精神、當好“好心茂商”精神的“宣傳員”,引導更多商會會員投身經濟社會建設;協助商會和黨委政府加強溝通交流,把黨委政府對民營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的關心厚愛及時傳達到會員企業等。 為確保成效,該制度要求各地把商會統戰工作聯絡員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開展商會統戰聯絡員互學互促活動,每季度組織一次統一戰線學習講座,每半年開展一次述職工作,把商會統戰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市級星級商會評選的重要參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