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省潮州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的民族政策,始終圍繞維護民族團結這個目標,切實突出“五個聚焦”,夯實“五個基礎”,堅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效推動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
一、聚焦引領示范,夯實思想基礎,唱響民族團結主旋律
一是建機制強領導。切實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全市各級均成立了以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民族工作領導機制,市委市政府將民族工作納入“十四五”規劃,制訂出臺民族團結創建工作意見,強化民族工作督查考核和互學互評,保障工作經費,各部門加強資源整合并積極參與配合,確保民族工作認識到位,常抓不懈,有效推進。
二是重引領廣宣傳。結合“創衛”“創文”、核心價值觀教育和“七進”等工作,通過線上利用“潮州統戰”公眾號、新聞報刊及APP、網絡媒體;線下制作懸掛宣傳標牌、戶外大型廣告、專門送法上門下鄉等方式開展宣傳宣教活動40場次,有效引導各族群眾堅持做到“五個認同”。
三是善培育樹典型。積極打造奎元社區、潮安區文祠鎮政府等國家級、省級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單位,在人流密集的潮州古城區打造了開元社區雙忠宮等基層民族之家品牌特色,起到良好宣傳效果。近年來共創建示范單位7個(其中國家級1個,省級6個);全市有2個省級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先進集體和個人。
二、聚焦改善民生,夯實物質基礎,構筑民族發展共同體
一是科學規劃,推動少數民族聚居村錯位發展。切實加強對全市9個少數民族聚居村的發展規劃,指導各村寨結合實際,加大茶業、橄欖等特色產業發展推廣力度,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生態游、民俗文化游與鄉村休閑游,實施錯位發展。
二是整合資源,增強少數民族聚居村發展動力。始終堅持把民族村發展建設與黨建引領、精準脫貧、鄉村振興、民生保障、生態保護緊密結合,著力打好“文化、生態、產業”三張牌,積極改善人居環境,近年來共投入資金1355萬元到各個民族村幫助改造完善基礎設施,有效提升群眾生產生活水平。
三是突出特色,提升少數民族聚居村發展質量。扎實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引導相關村寨在建設過程中注重保留少數民族原有風貌,突出民族特色,將村寨打造成為鄉村振興發展的“助推器”,成為文化保護傳承的“展示區”,成為宜居宜游的“打卡地”。饒平縣藍屋村和潮安區李工坑村2個村分別被國家民委、省民宗委命名為少數民族特色村寨。
三、聚焦促進“三交”,夯實社會基礎,繪就民族融合同心圓
一是深化交流交往交融。積極舉辦各類民族團結進步主題的交流聯誼活動,廣泛引導社會各界到民族地區開展志愿服務和攝影采風,在社區、學校舉辦文體文藝活動,組織各族群眾學生參與交流互動,充分利用元宵節、少數民族招兵節等傳統節日慶祝活動,積極搭建各族群眾交流平臺,近年來共舉辦各類民族交流活動50場次,有效營造共居共學共事共樂的嵌入式的民族關系。
二是建立健全服務機制。積極整合各類資源,建立健全對少數民族的服務機制,對外來少數民族做到人性化管理和親情化服務相結合,在就業服務、醫療教育、經商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為他們做好服務,有效提升各族群眾的幸福感、歸屬感、認同感。
三是積極為少數民族同胞辦好事實事。結合黨史學習教育,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落實好民族喪葬政策,成為率先在全省推動完成了回民墓地建設的地級市之一;幫助協調外來少數民族人員子女解決入學或轉學問題12宗;定期走訪慰問了解動態,解決有關訴求8宗;積極協助清真拉面店、羊肉燒烤店等少數民族同胞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來潮州多年的少數民族同胞阿卜拉兄弟三人也多次為基層送去物資,生動詮釋了“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良好局面。
四、聚焦保護傳承,夯實文化基礎,擦亮民族祖地金招牌
一是開展專項搶救保護。立足保護傳承,積極收集潮州鳳凰山作為全國公認的畬族發源地的有關資料,通過照片、視頻等影像資料做好畬族文化瀕危項目的保護,刻錄光盤200份、圖冊1000份;積極開展畬語畬歌等各類培訓7期2500多人次,培養了7位畬語畬歌非遺傳承人,并對畬族非遺項目和傳承人予以補助;切實加強李工坑村、藍屋村畬族文化展館建設,集中宣傳展示圖騰和祖圖,服飾、生產生活和節慶用具50類物品。
二是積極開展文化交流活動。成立了潮州市畬族文化促進會,依托該社團“走出去”到浙江、福建等地開展學習交流,借鑒先進經驗;“請進來”做好各地畬胞來潮尋根問祖和觀光旅游接待交流工作。舉辦首屆中華畬族發源地潮州鳳凰山文化交流會,來自全國各地的領導、專家學者海內外畬胞共200多人參加了盛會并開展文化交流和研討,有力地宣傳推動鳳凰山畬族文化保護傳承。
三是切實加強專項立法保護。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對文化的保護作用,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基礎上,制訂了《潮州市畬族文化保護條例》這一全省首部關于民族文化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并于2021年5月1日施行,有效加大對畬族文化保護的力度,為擦亮潮州作為“畬族文化發源地”這一金字招牌提供保障。
五、聚焦依法治理,夯實法治基礎,筑建民族和諧壓艙石
一是健全各級民族事務管理網絡。把民族事務納入縣(區)、鎮(街道)、村(居)三級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和網格化治理體系,摸清少數民族情況,加強與少數民族骨干代表聯系走訪,送法上門,掌握動態,鼓勵引導他們主動融入并適應城市生活。
二是建立矛盾糾紛協調處理機制。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問題就按什么問題處置”原則,依托各級黨政和民宗部門,建立健全少數民族同胞矛盾糾紛協調處理機制,及時調處涉少數民族矛盾糾紛,有效防范風險隱患,維護民族團結。
三是搭建少數民族服務平臺。在社區建立民族工作服務站和民族團結之家,各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做好服務,為各族群眾排憂解難。在鄉鎮設立法律服務站并配備一名專職律師,定期向各族群眾宣傳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依法引導防范打擊“三股勢力”等違法犯罪行為,使法治成為民族關系的“壓艙石”。
??(潮州市委統戰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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